自己的尊嚴自己顧–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囉

在瓊瑤奶奶、傅達仁爺爺的推波助瀾下,近期只要討論到老年生活、或是政府長照話題,就會有不少人主張或提及安樂死,希望能夠走得有尊嚴不要痛苦。雖然台灣安樂死並不合法,我想短期之內也不會有,但其實末期病人的權利一直在上升,並不如大家想的沒甚麼選擇。今年安寧緩和界熱騰騰的大事–病人自主權利法,已經悄悄的於1月正式上路。除了主動地給藥物自殺在台灣不可行外,當到達末期不可逆的那一刻,我們全台灣人,都可以選擇要怎麼生活、要怎麼面對死亡的。至於要如何去選擇、決定、宣告自己的醫療處置,就在這替大家好好說明

病人自主權利法運用在實際生活上,就是大家從現在開始都可以為自己未來預立醫療決定。而是有哪些醫療決定可以預立,又現在預立的醫療決定何時會啟動,就是如上圖。當成為末期病人、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或是不可逆轉昏迷這些狀況時,就會照你之前簽署關於維持自身生命治療以及人工/流體營養給予所做的決定來執行

大家最關心的衛福部公告預立醫療決定書內容。可自由勾選末期時,要不要繼續延命治療及給予營養

人工營養包含點滴、鼻胃管;所謂維持生命的治療,過往幾乎只侷限在不實施心肺復甦術,但在現在更廣泛的,包含葉克膜、插管、輸血、感染使用的抗生素都可以選擇不使用。當做出全部不要使用的選擇時,就可以自然地等待生命結束的那刻的到來。

了解內容及啟動時機,最後來說明現在該如何簽屬,要不然講了半天沒簽也用不上阿。

第一步要先去指定的醫療機構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衛福部的網站可以查詢有哪些醫院有在進行此諮商,可打電話或上諮商醫院官網預約

第二步就是在約定時段前往諮詢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這裡的重點是除了本人以外,還必需要至少一位二等親內親屬。另外若有醫療委任代理人也建議一同前往諮商,這樣代理人才能在未來當事人無法表達時,完全了解當事人的意願做出正確決定。諮商的內容就是與醫師、護理師、社工或心理師一同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決定醫療委任代理人

簽署完成後,馬上醫院核章,目前衛福部建議的流程是由本人帶回再次好好確認,並由兩位見證人見證簽名後(這個跟諮商時一起陪同的一位二等親內親屬可以不相同,也不一定非要二等親不可,而且需要兩人,所以諮商當下也沒辦法完全搞定還是需要帶回找人簽名),再交回給醫院註記於健保卡預立醫療決定就真正完成了。完成後效力持續,當有天生命抵達末期,就算無法表達,這份決定就會啟動,不用也不需要讓旁人幫你做出你不想要的選擇。

還要跟大家強調一點,就是當啟動了預立醫療決定後,並不代表就是甚麼都放棄都不管,就是等死了,現在台灣的醫院針對末期病人,都會與安寧緩和醫療做銜接,也就是更積極地讓病患能夠舒服沒有遺憾的走完全程。預立醫療以及安寧緩和,都是讓必定即將抵達終點的生命在不要施加更多的處置苦痛,我想這也是所有期望安樂死可以合法化的民眾所在意所希望的,從現在開始,大家都擁有了決定自身醫療的權力,不要讓這個權利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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