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尊嚴自己顧–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囉
在瓊瑤奶奶、傅達仁爺爺的推波助瀾下,近期只要討論到老年生活、或是政府長照話題,就會有不少人主張或提及安樂死,希望能夠走得有尊嚴不要痛苦。雖然台灣安樂死並不合法,我想短期之內也不會有,但其實末期病人的權利一直在上升,並不如大家想的沒甚麼選擇。今年安寧緩和界熱騰騰的大事–病人自主權利法,已經悄悄的於1月正式上路。除了主動地給藥物自殺在台灣不可行外,當到達末期不可逆的那一刻,我們全台灣人,都可以選擇要怎麼生活、要怎麼面對死亡的。至於要如何去選擇、決定、宣告自己的醫療處置,就在這替大家好好說明
病人自主權利法運用在實際生活上,就是大家從現在開始都可以為自己未來預立醫療決定。而是有哪些醫療決定可以預立,又現在預立的醫療決定何時會啟動,就是如上圖。當成為末期病人、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或是不可逆轉昏迷這些狀況時,就會照你之前簽署關於維持自身生命治療以及人工/流體營養給予所做的決定來執行
大家最關心的衛福部公告預立醫療決定書內容。可自由勾選當末期時,要不要繼續延命治療及給予營養。
人工營養包含點滴、鼻胃管;所謂維持生命的治療,過往幾乎只侷限在不實施心肺復甦術,但在現在更廣泛的,包含葉克膜、插管、輸血、感染使用的抗生素都可以選擇不使用。當做出全部不要使用的選擇時,就可以自然地等待生命結束的那刻的到來。
了解內容及啟動時機,最後來說明現在該如何簽屬,要不然講了半天沒簽也用不上阿。
第一步要先去指定的醫療機構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衛福部的網站可以查詢有哪些醫院有在進行此諮商,可打電話或上諮商醫院官網預約。
第二步就是在約定時段前往諮詢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這裡的重點是除了本人以外,還必需要至少一位二等親內親屬。另外若有醫療委任代理人也建議一同前往諮商,這樣代理人才能在未來當事人無法表達時,完全了解當事人的意願做出正確決定。諮商的內容就是與醫師、護理師、社工或心理師一同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決定醫療委任代理人。
簽署完成後,馬上醫院核章,目前衛福部建議的流程是由本人帶回再次好好確認,並由兩位見證人見證簽名後(這個跟諮商時一起陪同的一位二等親內親屬可以不相同,也不一定非要二等親不可,而且需要兩人,所以諮商當下也沒辦法完全搞定還是需要帶回找人簽名),再交回給醫院註記於健保卡,預立醫療決定就真正完成了。完成後效力持續,當有天生命抵達末期,就算無法表達,這份決定就會啟動,不用也不需要讓旁人幫你做出你不想要的選擇。
還要跟大家強調一點,就是當啟動了預立醫療決定後,並不代表就是甚麼都放棄都不管,就是等死了,現在台灣的醫院針對末期病人,都會與安寧緩和醫療做銜接,也就是更積極地讓病患能夠舒服沒有遺憾的走完全程。預立醫療以及安寧緩和,都是讓必定即將抵達終點的生命在不要施加更多的處置苦痛,我想這也是所有期望安樂死可以合法化的民眾所在意所希望的,從現在開始,大家都擁有了決定自身醫療的權力,不要讓這個權利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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